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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7    点击:

考试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查教学质量的一种主要手段。学生考试作弊不但不能达到考试的预期目的,而且违背考试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试作弊虽然发生在个别学生身上,但是影响极坏,任由这种现象蔓延下去,会败坏学校的风气,损害学校的形象,导致教学质量的下降。因此,各学院要本着对学校、对学生、对学生家长负责的态度,提高对学生考试作弊危害性的认识,把反对、遏制考试作弊作为培养人才的重要环节来抓,作为建设良好学风和校风的重要工作来做。在本学期期末考试和下学期开学补考重修考试中,学校将以加强考试管理为切入点,加强考风建设,坚决刹住考试作弊歪风,推动考风、学风的不断好转,特发布此通知。

一、强化责任,加强巡考

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教学工作会议、听课和巡考等工作的有关规定》,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巡考工作,教学单位领导要带队开展考场巡查工作。

二、加强培训,从严治考

制止考试作弊,关键在监考教师。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在考前召开考前培训会,提高监考教师对监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监考教师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

《哈尔滨理工大学考试工作管理条例》经2015年7月6日校长办公会修订通过,以下第4项、第8项内容有更改。

1、监考教师须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

2、在黑板上书写以学号为顺序的考生座位图和考试时间,组织考生按顺序就座并清理考场,指导考生将电子设备、书包、讲义、笔记、复习资料、手机等非考试用品集中放置在讲台附近的指定位置,严禁考生自带草稿纸,考生座位周围不应留有考试用具以外的物品(开卷考试仅允许考生携带任课教师指定范围内的参考书或资料)。

3、宣布考场纪律和注意事项,再次提示考生上交随身携带的手机,检查证件。

4、期中、期末考试需检查经注册的学生证。重修重考需检查经注册的学生证和加盖学院公章的重修、重考通知单。证件不全者不允许参加考试,对于学生证丢失者,可以用学生所在学院开具的贴有学生本人照片,且照片加盖学院骑缝公章的考试证明代替。

5、检查证件的同时,使用金属探测器进行通讯工具检查(考试期间请假上厕所返回的学生,须再次检查),并进一步查看考场清理程度。检查考生桌面,如书写有与考试内容有关字迹,要求考生立即擦掉。

6、监考教师要将试卷逐一发至考生手中并要求考生立即填写个人信息,不许考生自行传递试卷,确保发放试卷数量与收回试卷数量一致。

7、指导考生按学号顺序在监考记事表上签名,检查考生试卷的个人信息填写情况,督促未填写的立即填写。

8、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允许迟到考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45分钟后允许考生交卷离开考场。

9、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对违纪、作弊考生按《监考记事表》上所列流程进行处理,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

10、实行站立监考,手机关机,在考场前后合适位置交替进行巡视。考试过程中,不准做与考试无关的交谈,不准看书、看报等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准擅自离开考场。

11、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应立即收卷。考生不准将试题、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监考教师清点试卷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三、加强规范,违规必究

对于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在全校通报,并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对于监考教师不履行监考职责、考试工作人员的不作为行为,将严格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本科教学差错、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条例》、《哈尔滨理工大学教学管理责任事故的认定及处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