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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重考成绩录入说明(教师录入成绩必看)

发布日期:2015-08-17    点击:

各重修、重考主考教师:

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第十条之相关规定,现对重修、重考成绩录入作如下说明:

1、考试结束后三日内,由重修、重考主考教师负责教务在线成绩的录入,并将成绩单送交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各一份;

2、学生参加重考(2015春不及格课程),成绩若低于60分,按卷面实际分数录入,若高于60分,按60+(卷面分数-60)×0.5录入;

3、学生参加重修(2015春前不及格课程),成绩若低于60分,按卷面实际分数录入,若高于60分按60分录入;

4、学生缓考,由主考教师将平时、期中、期末成绩按比例换算后加入到总成绩中。

教务处

2015.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