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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管控期间加强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4    点击:

为有效防范疫情防控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学校近期启动了全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我院也对学院安全工作进行了相应部署,并开展了多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根据前期检查结果,现进一步制定疫情期间我院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请各系部安全责任负责人及各实验室负责人认真传达并落实。

1、常规教学实验室,暂时停止线下教学活动,若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风险,请相应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及时向系部安全责任人及学院报备。

2、科研实验室、创新实验室、学生工作室,以及有指定学生进入学习工作的教学实验室、教师办公室,若实验室或工作室或办公室负责教师不在校内,且实验室或工作室或办公室没有指定临时或长期学生负责人,原则上需关闭该环境场所。若确有学习或工作需求,需要开放该环境场所,请负责教师商议指定学生负责人,负责实验室或工作室或办公室安全管理工作。

3、学生负责人信息需上报系部安全负责人,系部安全负责人需及时掌握系内各开放场所安全情况,并采取一定途径要求系内各开放场所学生负责人每日按时打卡汇报实验室安全情况及卫生情况。系部安全负责人应根据要求随时向学院上报数据。

4、对于开放的实验室、工作室、办公室,负责教师需及时了解环境场所运行状态,定期与学生进行视频会议掌握实验室等环境运转情况,并随时根据掌握情况对学生工作提出具体指导与要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排除。

5、对于开放的实验室、工作室、办公室等环境场所,禁止非本场所人员进入,严禁学生使用电饭锅、加热器、电烤箱、充电电池等生活电器,严禁学生留宿实验室、工作室、办公室,禁止实验工作场所内存放电动车、床、床垫子、锅碗瓢盆等生活物品,环境场所学生负责人需负起职责,对实验室人员进行分工管理,做到人走断电,并保持环境整洁,杜绝实验或工作场所存有垃圾等现象发生。

6、学院将随时对实验室、工作室、办公室进行安全检查,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环境场所登记并通报,并对场所指导教师及学生负责人进行批评。对于未上报的房间场所如发现有学生出入,将对该房间责任教师进行批评,请各指导教师与责任教师及时通知学生注意相应事项。

安全问题不容有失,每一起事故都是发生于不经意的一瞬间,发生于自认为没有问题的疏忽之间。我们每一位教师、学生都应是实验室等场所安全责任人,每人都应建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尤其在目前疫情特殊时期,更应严格执行安全规范要求,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有效保障校园安全。

附表:

实验室、工作室、办公室等环境场所位置

所属系部

责任教师姓名

责任教师电话

学生负责人姓名

学生负责人电话

学生负责人班级

例:

新主楼E100

测控系

张**

138****

李**

138****

****

****

本****

注:未填报的房间须关闭并禁止学生入内。

系部安全负责人

1、测控系:陈宝远;

2、通信系:李继征;

3、安全系:牛訦堔;

4、电子系:王宏昊;

5、电信系:梁新涛;

6、光电系:浦绍质;

7、电技系:刘可;

附件:

测通学院关于疫情管控期间加强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

测控技术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2年4月23日